公式微信に注目

ホットトピックス

DYNAMIC CENTER

著作权归属——请看好自己的娃

作者:

時間:2018-03-20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一经创作完成,即自动产生,并获得保护。依据民事诉讼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当作者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侵权时,无论是投诉或是诉诸于法律,作者都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归属,但在实际著作权纠纷中,如何证明自己享有的著作权往往是难上加难。

      今年410日,一张举世瞩目的黑洞照片发布,主打正版商业图片的视觉中国因将其发布在自己的网站而陷入版权风波。411日下午,视觉中国回应黑洞照片风波称,黑洞照片版权属于Event Horizon Telescope(下称“EHT”)组织,视觉中国通过合作伙伴获得编辑类使用授权,并未获得该图片商业用途的权利,且并非独家授权。各方在批评视觉中国滥用版权的行为时,不断有人发现,视觉中国将一些国旗、国徽、公司Logo等图片也标注了版权。视觉中国的做法自然是不可取的,尤其是将没有版权的图片说成有版权,甚至以此进行商业盈利,但往往被投诉者面对视觉中国的律师函或起诉时,却无从印证其版权归属的真实性,导致承担赔偿或被迫应诉,耗时耗力。

      为什么著作权的产生不需要别人的认可,但是证明它却很难呢?假如将作品比喻为自己的孩子,自己孩子自己当然认识,但是自己的孩子别人却未必认识,如何更简便的证明我娃是我娃呢?

目前较为简便易行的办法便是在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是指原创者对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业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作出登记说明的过程。最为常见的是文字、美术、软件代码的著作权登记,其作用在于:著作权登记证书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遇到著作权争议纠纷时,可以作为权属证明的依据,降低对于举证责任的要求,同时软件著作权登记对于双软认证,高新企业认定也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那么,是否做了著作权登记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事实并非如此,做过著作权登记的都知道,只要按照版权保护中心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除非意外情况,否则都可以拿到著作权登记证书。这是因为版权保护中心仅对文件材料做形式审查,著作权登记证书仅为初步证明著作权的作用,并不完全代表登记人已享有著作权。假如争议相关人对登记证书内容有异议,也可以提供相反证据予以反驳,若提供的证据表明著作权另有所属,则著作权登记也可以被推翻。所以,著作权登记仅是初步证明著作权归属的作用,其与设计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如公证书),取得权利的合同及其他可以证明著作权的证据(如法院判决)等,均属于证明权属的重要证据,需要相互印证之后方可决定是否采信。

其实,著作权的归属认定并不难,难的是在争议发生时,如果更加快速有效的使人采信,否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难免陷入无休止的口水仗中,则于维权毫无助益。因此,在保留著作权的相关证据方面,小编建议:

1.保留好设计定稿,创作过程等证据,如果是可以公开的作品,发个微博,拍个视频等在公开渠道宣传,对于证明创作的时间来说很有帮助;

2.如果是委托作品或者职务作品,务必约定好权利归属,以免发生争议;

3.重要的作品可以做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采信度还是比较高的。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作品在网络上的传播速度之快往往让人措手不及,一旦发生侵权行为,如不及时应对,将会酿成更大的侵权危害。因此,作品的作者应加强对于著作权保护的意识,保留好自己的权属证据,面对侵权行为,应积极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