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智信禾
時間:2021-08-12
副本,又同复本,本义是指由同一书抄出的内容一模一样的文本,有时也称“别本”,后改为“副”,是为了和正本相对,专指根据正式签署本复制的文本。专利证书副本和专利登记簿副本作为与专利相关的副本,对于专利权人来说都非常有用,但是又有很多小伙伴分不清二者的区别,我们今天就一起来探讨一下:
一、内容上的区别:
专利证书副本是专利局颁发的证明专利权的文件,本质则是一种权利证明;专利登记簿则是专利在被授予专利权后,管理部门记录其法律状态及其有关事项的文件,相较于专利证书副本,还显示了专利本身的相关权利转移变化,本质是一种即时法律状态的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是一致的,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二、办理数量及办理人的区别
专利证书副本件数是有限制的,即对同一专利权出具的专利证书副本数目不能超过颁发证书时共同权利人的总数,且只能由颁发证书时的共同专利权人或本案代理机构办理。
例如:专利权人A和B共同申请了一项专利,只能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一份专利纸件证书。如果B也想要,即可申请《专利证书副本》。但注意,此时只能申请1份。请求人收到的《专利证书副本》与正本基本一致,只是多了“副本”二字,如图所示:
而专利薄副本则不受数量及办理人的限制,任何人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同意后,均可以查阅或者复制专利登记簿中的有关内容,并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
例如: A想获得B某项专利的《专利登记薄副本》,则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请求,请求人收到的《专利登记薄副本》如下图:
三、办理方式的区别:
(一)申请专利证书副本,需提供:
1、共同权利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原证书首页复印件。
2、共同权利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共同权利人委托他人来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共同权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供以上业务的在线办理。
(二)申请登记簿副本,需提供:
1、请求人可以通过窗口办理、邮寄办理、网上办理、代办处四种途径向专利局提交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请求。通过窗口办理、邮寄办理、代办处办理的,需要提交《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通过网上提交的,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电子提交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请求。
2、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收到有关请求和费用后,会为申请人制作专利登记簿副本,与该申请人名下的专利申请文档核对无误后,将加盖证件专用章后发送请求人。
综上所述,专利证书副本和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区别是非常大的,因此,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申请时,可千万不要混淆了。